灵风易商

更新日志收款产品刷脸专区官方政策营销平台软件超市小程序专区智能硬件+解决方案

支付宝未来校园

展开菜单
业务简介

借助支付宝开放能力帮学校接入支付宝的电子校园卡、线上支付(缴费大厅)、IOT场景应用等场景方案,并获得对应的官方政策奖励和支持。

政策细则

1.有效期:
2023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激励有效期以【激励规则】约定为准。
2.参与主体: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经支付宝审核通过并邀请参与本方案合作的支付宝服务商。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本方案中或称“我们”。
3.合作方式:
服务商与支付宝签订业务协议,并按本方案要求作业。
4.激励规则:
协作费名称 激励行为 激励方案 激励有效期
业务协作费-行业政策-未来校园(线下支付) 交易场景

(1)奖励金额=业务协作费费率(0.2%)×结算依据金额


结算依据金额=有效交易实付金额;


(2)单笔有效交易的奖励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0.1 元;


(3)收单产品为直连当面付、间连当面付、直连授权付款(商户代扣);


(4)本方案的客户指接入支付宝经营类目MCC为教育培训-大学与学院(公立)【B0134】、教育培训-大学与学院(民办)【B0135】、专业服务-教育服务-大学与学院(公办)【8220】、专业服务-教育服务-大学与学院(民办)【8221】、餐饮-校园团餐【B0007】、生活百货-饮食保健-校园团餐【5880】;

2023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5.规则说明:

5.1【激励条件】服务商须同时认可、接受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业务协作费,具体条件如下:


5.1.1、客户已开通支付宝未来校园服务项下直连当面付、商户代扣/授权付款、间连当面付功能且属于相应行业类目、门店类目并具有相关部门批准的资质(若涉及)。


5.1.2、客户使用支付宝未来校园服务项下直连当面付、商户代扣/授权付款、间连当面付功能发生的交易,客户系统向支付宝传输的参数必须正确带入服务商的PID,服务商PID以服务商签署本协议的支付宝账户为准。


5.1.3、间连当面付客户需服务商通过支付宝服务商(p.alipay.com)后台完成“间连特殊费率申请”或通过支付宝间连商户接口将商户进件至校园行业类目,并且客户资质等级达到M3及以上级别,具体审核以支付宝的确认为准。


5.1.4、客户在协作方案各自有效期内使用支付宝产品所产生交易为有效交易,且本协议未因任何原因而终止;如本协议提前终止的,则只计算本协议终止前已经产生的有效交易。


5.1.5、如果存在客户向支付宝后结算支付软件服务费(即不是随交易实时结算)的情况,则支付宝将在收到客户软件服务费后,再向服务商结算业务协作费。


5.1.6、服务商根据支付宝要求完成在支付宝系统中创建、提交、录入所提供软硬件技术服务的具体情况,比如提供软硬件服务的商户所经营的物理网点信息(上下文或简称“门店”)等,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经支付宝审核通过。


5.1.7、除上述5.1.2交易中须上传服务商 PID 信息外,当客户接入支付宝经营类目MCC为餐饮-校园团餐【B0007】、生活百货-饮食保健-校园团餐【5880】时,客户信息须满足以下(未按以下要求传参的交易不计入有效交易)


(1)客户系统应在交易中上传以下信息:该商户所在的学校或者学校校区的唯一标识,该唯一标识通过支付宝服务商平台的“学校查询”页面(https://p.alipay.com/workspace/edu/school/home),同时如果没有查询到该学校或者校区的标识,则提交学校信息申请学校标识;


(2)商户需要通过行业优惠费率活动报名,具体规则见《教育校园团餐费率管理规则》 – https://opendocs.alipay.com/education/066ymh


5.1.8、服务商参与资格和门槛要求:服务商应确保其在签署本协议前、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均符合并持续符合履行本政策所需资质和能力要求,如经我们发现服务商不符合或合作中发生重大变更或其他情形导致不再符合本政策要求和条件的,我们有权立即终止本政策,并依据《服务商管理制度》对服务商进行相应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服务商公司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必须持有经过实名认证的企业支付宝账户;


(2)公司为合法注册、纳税证件齐全,营业执照等主体资质证照齐全,商业信誉优良;


(3)具备一定经营规模,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稳定;


(4)具备良好经营资信,未被监管机构或银行卡组织列入禁止发展或审慎发展的名单;


(5)具备安全、稳定的收银系统技术开发能力、支付宝API调用能力、商户管理系统开发能力、商户拓展及运营等能力;


(6)不存在任何未履行到期债务及任何未按照已生效的司法判决/行政处罚支付/缴纳相关款项的情况;


(7)企业注册时间一年及以上,注册资本一百万及以上且规模与同类企业相比,处于相对中等及偏上的位置;


(8)服务商平台入驻时间必须大于等于90天或非蚂蚁合作企业提供合作资质凭证,有良好的与我们合作的历史;


(9)服务商及直接关联企业在蚂蚁集团及关联公司内无违规行为记录;


(10)具备开放平台和服务商平台等平台以及《服务商管理制度》等规定其他资质要求。


5.1.9、本奖励方案下所涉交易仅限于面向发生在校园场景内的支付交易,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交易或服务商的作弊行为;


5.1.10、如支付宝判定交易未发生在校园场景,服务商须在规定时间内(10天)向支付宝提供材料证明,如超时未证明或无法证明,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支付宝保有向服务商停止激励、追回已发放激励、终止合作等权力;


5.1.11、支付宝对本方案项下的客户交易进行独立风险监控并独立出具判定结果;


5.1.12、支付宝对无效交易及服务商作弊行为设置处罚规则,包括且不限于撤销业务协作费、降低业务协作费、退还已支付业务协作费、要求承担罚金或违约金、单方终止合作等。作弊行为的处罚规则以本协议或支付宝在支付宝官方网站或开放平台网站公示的为准。


5.2【有效交易和无效交易规定及范围】计入本公告约定的交易及交易笔数均需符合有效交易定义。有效交易是指用户使用未来校园服务项下直连当面付、商户代扣/授权付款、间连当面付功能实际产生的交易;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均为无效交易:


(1)全额退款交易,部分退款交易的已退款部分交易;


(2)风险交易,包括且不限于作弊、刷信、刷单、虚假交易、套现等(支付宝有权单方对风险交易做出判定);


(3)支付宝就同一笔交易已经向其他支付宝服务商等合作伙伴支付了业务协作费的,该笔交易不计入有效交易;


(4)本协议终止或客户与支付宝任意一方终止合作后所产生的交易;


(5)交易实付金额≤0.01元;


(6)非实付交易,即用户使用集分宝、积分、红包、折扣券、代金券、立减等营销工具所等价的交易,以及使用商家预付卡、储值卡中溢价部分(指大于本金部分)的交易;


(7)服务商运营的单个客户贷记渠道交易超过80%的,当月该客户产生的所有交易,均视为无效交易;


(8)发生在校园区域以外的交易;


(9)发生在校园停车场内的交易;


(10)如客户因违反《服务商管理制度》或其他相关规定被清退(即支付宝根据协议、制度、法律法规等要求单方终止合作的),该客户所产的交易,支付宝均有权不纳入有效交易;


(11)若服务商的签约支付宝账户对应的公司主体与服务商发展或运营的客户支付宝账户对应的公司主体一致或者公司高层(董、监、高)存在部分一致,则该客户所产生的所有交易均不属于有效交易;


5.3【重复交易】针对同一个客户所产生的同一笔有效交易,服务商最多只能获得一次未来校园支付业务协作费。


5.4【账单周期】本奖励方案按月结算。我们将于奖励方案签约并运行后的出账月25日,向商家提供上个自然月的结算账单并发起结算流程,遇法定节假日则推迟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七个工作日。


5.5【其他】我们可设定服务商提供软硬件服务的具体效果或提升目标,如服务商未达到效果或未完成目标,则我们可延迟结算业务协作费或扣除部分业务协作费;若服务商持续无法达成,则我们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协议。本方案失效不影响业务协作协议的效力,服务商仍应继续保障业务协作的服务质量。


×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以便客服与您联系

×
用户登录 店员登陆
电话咨询
400-100-7115
企业微信咨询
在线留言
售后咨询
13502942400
您可以拨打电话或者咨询售后
售后咨询
电话咨询
添加企业微信
为你提供1对1的咨询解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