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时间:2021年1月1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12月31日23时59分59秒
2. 合作对象:微信支付境内普通服务商。
3. 适用商户:为客运船运行业的微信支付商户提供技术服务的普通服务商(ota平台类商户除外)。
4. 合作规则
4.1 参与方式
服务商需登陆服务商平台——服务商功能页面——服务商技术服务费——行业合作报名 ,为需要参加本合作方案的特约商户填写申报信息,系统提示审核通过的当月开始计算服务技术服务费。详情请查阅“操作指引-服务商自助申报行业合作&活动方案”。
5. 交易订单计算范围基础规则
5.1 特约商户通过服务商模式下单接口产生的交易,方可计入此技术服务费;
5.2 仅针对成功交易的微信支付订单,退款订单无效;
5.3 境外交易不在此技术服务费范围;
5.4 当月命中风控策略被限制交易或注销的商户,不可计入当月技术服务费;
5.5 服务商或商户存在刷单、套现等虚假违规类交易,微信支付平台有严格的事中监测机制,若被认定为可疑交易或非法交易,微信支付将采用处罚手段;
5.6 技术服务费统计数据和判断标准以微信支付系统为准。
5.7 ota平台类商户定义为第三方在线旅行服务代理商
6. 技术服务费发放
6.1 当月技术服务费次月结算,需服务商登陆服务商平台确认技术服务费金额。
7. 版本迭代
7.1【JN_FY·HY_CYKY_200605V1.1_0701-1231】更新点:合作方案截至时间从2020年6月30日调整到2020年12月31日
7.2【JN_FY·HY_CYKY_201210V1.2_0101-1231】更新点:合作方案截止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调整到2021年12月31日
7.3【JN_FY·HY_CYKY_201210V1.2_0101-1231】更新点:合作方案适用对象取消渠道服务商,保留普通服务商
本合作方案是微信支付制定的框架性方案,具体的合作方案条件和实施措施,仍需根据微信支付与服务商签订的 《微信支付合作协议(服务商)》相关条款执行,并保留终止执行、修改方案的权利。服务商需遵守《微信支付服务商合作规则》、《微信支付违规商户处理规则》以及相关协议条款。
技术服务费类型
计算规则
交易订单覆盖范围
客运船运技术服务费
1. 技术服务费=有效交易金额*服务费率;
2. 服务费率=商户手续费率-0.2%;
1. 不包括app支付、h5支付
2. 同时满足 交易订单计算范围基础规则
其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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