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时间:行业合作方案适用时间:2023年1月1日 00时00分00秒-2023年12月31日 23时59分59秒
2. 合作对象:微信支付境内普通服务商。
3. 适用范围:为高速行业通行类服务收费的微信支付商户提供技术服务的普通服务商。
4. 合作方案规则:
合作方案类型 | 技术服务费计算规则 | 交易订单覆盖范围 |
---|---|---|
行业合作方案 |
技术服务费=有效交易金额*服务费率 一、高速通行类非车主服务产生的有效交易订单: 自采机具设备:服务费率=商户手续费率+0.1%(受限于封顶金额)。 二、小客车通行类车主服务产生的有效交易订单: 服务费率=商户手续费率(受限于封顶金额)。 三、有效交易订单的单笔交易金额封顶为100元。 |
1. 线下交易场景 2. 同时满足交易订单计算范围基础规则 |
5.1 高速通行类非车主服务产生的有效交易订单
2021年1月,某服务商乙为高速行业的特约商户A提供微信支付服务,并为其成功申报了行业服务合作方案,且特约商户A手续费率0.1%,非车主自采的机具设备。
当月特约商户A有两笔有效交易订单:
第一笔:非车主通过自采设备产生的有效交易订单,有效交易金额90元,技术服务费计算方式: 90*(0.1%+0.1%)=0.18元;
第二笔:非车主通过自采设备产生的有效交易订单,有效交易金额110元,技术服务费计算方式:100*(0.1%+0.1%)=0.2元。
(若单笔订单交易金额≥100,则按单笔交易金额封顶100元计算)
该1月份该服务商通过服务特约商户A可获取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为0.2+0.18=0.38元
5.2 小客车车主通过高速通行服务产生的有效交易订单
2021年1月,某服务商丙为高速行业的特约商户B提供微信支付服务,并为其成功申报了行业服务合作方案,且特约商户B手续费率0.1%。
当月商户B有两笔有效交易订单:
第一笔:小客车车主通过微信支付车主服务产生的有效交易订单,有效交易金额90元,技术服务费计算方式:90*0.1%=0.09元;
第二笔:小客车车主通过微信支付车主服务产生的有效交易订单,有效交易金额110元,技术服务费计算方式:100*0.1%=0.1元;
(若单笔订单交易金额≥100,则按单笔交易金额封顶100元计算)
该1月份该服务商通过服务特约特约商户B可获取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为0.1+0.09=0.19元
6. 参与方式
6.1 参与方式-行业合作方案
服务商需登录服务商平台——服务商功能——服务商技术服务费——行业合作报名 ,为需要参加本合作方案的特约商户填写申报信息,系统提示审核通过的当月开始计算技术服务费。详情请查阅“操作指引-服务商自助申报行业合作&活动方案”
6.2 参与方式-活动方案
服务商需登录服务商平台——服务商功能——服务商技术服务费——活动方案报名 ,为需要参加本合作方案的特约商户填写申报信息,系统提示审核通过的当月开始计算技术服务费。详情请查阅“操作指引-服务商自助申报行业合作&活动方案”
7.1 特约商户通过服务商模式下单接口产生的交易,方可计入此技术服务费;
7.2 仅针对成功交易的微信支付订单,退款订单无效;
7.3 境外交易不在此合作方案范围;
7.4 当月命中风控策略被限制交易或注销的商户,不可计入当月技术服务费;
7.5 服务商或商户存在刷单、套现等风险类交易,微信支付平台有严格的事中监控机制,若被认定为可疑交易或非法交易,微信支付将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6 技术服务费统计数据和判断标准以微信支付系统为准;
7.7 高速行业合作方案不可与其他行业合作方案同时参与。
8. 技术服务费发放
8.1 当月技术服务费次月结算,需服务商登录服务商平台确认技术服务费金额。
9. 物料铺设要求:
建议铺设微信支付官方物料,包括不限于海报、亚克力贴牌等,也可电子频展示微信支付物料图片,其他要求根据高速收费站实际情况而定,最终以微信支付审核通过为准。
10. 合作方案版本迭代
10.1 版本V2.0-20200101,更新点为:从2020年1月1日开始,高速行业非车主服务技术服务费合作方案调整(其他非车主服务产生的单笔订单的有效交易金额≥100元时,按100元计算)
10.2 【JN_FY·HY_GS_200605V2.0_0701-1231】,更新点为:从2020年7月1日开始,高速行业非车主服务技术服务费合作方案调整
1) 官方未提供机具设备,服务费率=商户手续费率+0.1%,
2) 官方部分提供机具设备,服务费率=商户手续费率
3) 官方全量提供机具设备,服务费率=0.05%
且以上3种类型,单笔订单的有效交易金额≥100元时,按100元计算;以截止2020年05月01日设备状态为依据
10.3 【JN_FY·HY_GS_200710V3.0_0701-1231】,更新点为:从2020年7月1日开始,高速行业非车主服务技术服务费合作方案调整
1) 官方未提供机具设备,服务费率=商户手续费率+0.1%,
2) 官方提供机具设备,服务费率=商户手续费率
且以上2种类型,单笔订单的有效交易金额≥100元时,按100元计算;
10.4 【JN_FY·HY_GS_201202V3.0_0101-1231】,更新点:
1) 高速行业合作方案有效期改为2021年1月-2021年12月31日 ;
2) 车主服务产生的有效交易订单计算规则改为服务费率=商户手续费率;
3) 合作方案适用对象剔除渠道服务商,保留普通服务商
10.5 【JN_FY·HY_GS_210824V4.0_0801-1231】,更新点:
增加商户接入车主服务所产生垫资追缴的小程序支付订单的活动方案
10.6 【JN_FY·HY_GS_211216V4.0_0101-1231】,更新点:
1)车主服务产生的有效交易订单单笔交易金额封顶1000元,商户接入车主服务所产生垫资追缴的小程序支付订单的活动方案取消;
2)高速行业合作方案有效期改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31日;
10.7 【JN_FY·HY_GS_221130V1.0_0101-1231】,更新点:
1)高速行业合作方案有效期改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停止非车主服务官方提供机具的技术服务费计算;
3)更新小客车车主服务技术服务费计算规则;
本合作方案是微信支付制定的框架性方案,具体的合作方案条件和实施措施,仍需根据微信支付与服务商签订的 《微信支付合作协议(服务商)》相关条款执行,并保留终止执行、修改方案的权利。服务商需遵守《微信支付服务商合作规则》、《微信支付违规商户处理规则》以及相关协议条款。在活动有效期内,如活动方案有调整(“调整”是指对活动方案的实质变更,不包含对活动方案适用时间的延长、特定事项的说明、解释或明确),微信支付将提前在服务商平台发布调整后的活动方案,调整后的活动方案在发布之日起30天后生效。
特别提示:
1、在满足相应付款条件的前提下,微信支付根据本合作方案向你支付技术服务费。
2、你应在【服务商平台】系统中及时确认交易数据和技术服务费,确认当期数据和费用金额无误后你应向微信支付开具并送达合格发票(最晚不得超过【36月】)。微信支付将在收到你开具的合格发票后,向你支付当期对应的技术服务费。如由于你未及时确认交易数据和技术服务费或未及时开具合格发票、未将合格发票成功送达微信支付等非微信支付的原因导致微信支付无法向你支付相关技术服务费,视为你放弃参与本合作方案,微信支付无需向你支付相关技术服务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你自行承担。
3、若你与微信支付在数据核对时存在差异,以微信支付系统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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